亞洲職棒傳出澳洲捕手在台中夜店遇到組頭拿現金,要求放水疑案,專案小組查出這名捕手確在夜店遇到2名男子,由2名男子開車載他回飯店,經查2人身分不排除是「臨時起意的收買未遂」案,但找錯收買對象。

外傳捕手回飯店時有1名辣妹相伴,專案小組強調這名辣妹與此案查證方向無關;專案小組說法被解讀成捕手當晚連續到2家夜店「把妹」不成,另找伴遊小姐到飯店,但專案小組不回應。

專案小組調出監視畫面還原發現,澳洲捕手17日晚上7點自行離開飯店,10點回飯店,11點再搭計程車到西屯區1家夜店,因客人少,他覺無趣搭車回飯店。晚上12點再搭計程車到西區另家夜店,店內約10名客人,他和台灣女子聊天,店員說不知他是外國球員;捕手進入夜店,2名台灣男子共乘1車也到夜店,凌晨3點尾隨捕手離開,並開車載回飯店,抵達飯店,確有1名辣妹和他一起進飯店,但專案小組強調和此案無關。

專案小組查出載捕手回飯店的轎車車主是住嘉義的鄭姓男子(23歲),無前科,家人說很久沒和他聯絡。

專案小組表示,已透過管道要取得澳洲捕手正式筆錄,列為他字案,若查出有收買打假球行為,將朝偵字案教唆詐欺未遂罪偵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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